4.铜山区水利工程处原主任石大永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石大永在任水利工程处主任期间,先后3次违规公款购买香烟4条用于接待,共计花费2130元。2019年12月,石大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法庭聘用制书记员林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林翠多次为管理服务对象代交诉讼费、保全费,并收受其以微信红包等方式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181元。2020年2月,林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云龙区大郭庄街道办事处李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天龙市场负责人郭建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吊唁金问题
2018年9月,郭建川在操办其父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孙某、杨某、曹某等5人吊唁金6000元。2019年6月,郭建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收受“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有的公款购烟、违规接待,有的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而且都发生或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其深刻。这说明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容许有“七年之痒”,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五一”“端午”将至,“四风”问题又到易发高发期。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敬畏意识,养成行动自觉,不踩“红线”、不触“底线”,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购物卡、提货单、电子红包、香烟酒水、土特产以及名贵特产特殊资源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旅游安排;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优先处置,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同时要认真落实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会商会审机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推动全市纠治“四风”高质量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